正義頂新黑心油風暴,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2年前一審判獲賠40萬5000元,消基會為提起上訴,向衛福部申請補助,不服補助僅45萬1000元而興訟。行政法院日前判消基會敗訴。
判決指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因辦理黑心油事件團體訴訟-正義頂新案,為提起上訴,須繳交律師報酬及訴倉儲管理系統訟相關費用共計新台幣205萬7200元,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之1第4項第1款規定,於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訴訟補助。
衛盤點機生福利部送請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3位委員初審,經消基會說明及補充資料後,食安基金監督小組決議,僅補助45萬1000元,衛福部以此做出行政處分。消基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消基會主張,以塑化劑團體訴訟為例,第一審新北地方法院開庭共9次,第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共計17次,幾乎達2倍庭期;衛福部在本件黑心油團訟第一審同意補助律師報酬100萬元,第二審律師報酬卻僅補助45萬1000元,明顯未依補助辦法相關規定倉儲管理系統核算。
衛福部則主張,消基會在一審申請補助費用為211萬2000元,二審又再要求補助205萬7200元,總額達416萬多元;消基會以消費者人數285人乘上7000元作為編列律師費的計價基礎,卻沒有提供合理說明,這起團體訴訟一審判決結果,為獲賠40萬5000元,換算訴訟成本卻高達416萬元,訴訟實益有待斟酌;消基會未能舉出申請補助經費的合理性,原處分所核補助並無違誤。
有入庫就一定會有出庫,根據先入先出原則,就要制訂出庫計畫,如果倉庫的物資比較多,將一種或多種的物資批量放上傳送帶來通過RFID的自動辨識通道,利用RFID固定式的讀寫機與RFID電子標籤進行通信,來讀取要出庫物資的資料,並且透過LED螢幕顯示出庫物資的訊息,現場人員就能一目了然,並且同時將物資訊息上傳倉庫管理系統。當遇到非出庫計畫物資出庫、讀取不到物資訊息等異常狀況的時候,通道也會發出聲光報警。對於少量的物資,就會是管理員從管理系統中找出對應的物資數據來下載到RFID的手持機中,使用RFID手持機進行物資信息的採集,當採集完成後自動會將數據發送到管理系統。WMS軟體和進銷存管理軟體的最大區別在於:進銷存軟體的目標是針對於特定物件(如倉庫)的商品、單據流動,是對於倉庫作業結果的記錄、核對和管理——報警、報表、結果分析,比如記錄商品出入庫的時間、經手人等;而WMS軟體則除了管理倉庫作業的結果記錄、核對和管理外最大的功能是對倉庫作業過程的指導和規範:即不但對結果進行處理,更是通過對作業動作的指導和規範保證作業的準確性、速度和相關記錄資料的自動登記(入電腦系統),增加倉庫的效率、管理透明度、真實度降低成本比如通過無線終端指導操作員給某定單發貨:當操作員提出發貨請求時,終端提示操作員應到哪個具體的倉庫貨位取出指定數量的那幾種商品,掃描貨架和商品條碼核對是否正確,然後送到接貨區,錄入運輸單位資訊,完成出貨任務,重要的是包括出貨時間、操作員、貨物種類、數量、產品序號、承運單位等資訊在貨物裝車的同時已經通過無線方式傳輸到了電腦資訊中心資料庫。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查,消基會在補充資料給食安基金監督小組時,僅簡略表示,律師支出的勞務於二審層級與一審並無差異,甚至因合議審判可能增加出庭次數等語,但對於為何以消費者人數285人乘上7000元作為編列律師費的計價基礎,確實未提供合理說明,且所附補充資料,也僅有與本件申請補助案無關的塑化劑團體訴訟開庭筆錄清單。
法官調查,食安基金監督小組成員是由衛福部依法遴聘學者專家、消保團體、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綜觀食安基金監督小組審查過程,是本於專業判斷併考量補助效益,決議同意補助45萬1000元,並無違誤,因此判消基會敗訴,還可上訴。